连云港开放大学拟报废处置资产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规〔2025〕9号)及我校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请,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我校拟对一批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无维修价值且确已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予以报废处置,该批资产原值共计2719160元,明细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公示截止至2026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检室电话:85820320
总务处电话:85458279
总务处
2026年7月9日